今年的9月開學季2021屆湖南專升本學生小張,就長沙某學院的學費問題向有關部門投訴:“自己的學費與比同班本科生的學費高了四五千元,與教育部門政策相悖,希望學校能調整收費標準。”
投訴人2021年秋季順利通過專升本考試,與長沙某學院2019級本科生一同編入大三年級學習。2021年9月,她繳納了35635元,當時該校同專業的大三年級本科生的收費為31508元,專升本和本科生的學生收費標準不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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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19級“專升本”與“本科”繳費信息截圖。(投訴人 供圖)
2022年秋季19級“專升本”與“本科”學費繳費信息截圖。(投訴人 供圖)
此事在專升本學生中引起了爭議,一來學費漲了,二來執行的學費標準不一,按照學校慣例,本科生學費將低于專升本學生。”長沙某學院另一名學生告訴記者,為此學校統一了今年秋季‘專升本’與‘本科’的收費標準,臨床醫學等專業的學費也由41544元/年降至33235元/年。
“但今年升本的學生與本科生執行了同一標準,去年升本的學生還是被‘差異化定價’,我們比同班本科生仍要多繳納四千多元,約等于一個學期的生活費。”小張對此非常不理解,希望學校對去年“專升本”的學費也統一標準。
“由于民辦高校學費連年上漲,導致不同年級之間有數千元的學費差額”,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已收到多名學生反映長沙某學院專升本學費問題,我們將介入核查,屆時回復。”湖南省教育廳,財務建設處一名女性工作人員也明確表示,按照相關政策,同一專業、同一年級學生需執行同一收費標準,學生升本后的學費應與所就讀年級的學費標準一致,若同年級同專業專升本學生與本科生之間存在學費差額,則涉嫌違規。
2019年,湖南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部門曾就民辦教育收費問題發文,明確規定按學段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外校轉入學生的收費標準與轉入學校相應年級收費標準相同。
2021年,三部門再次發文,強調大中專學校對同一學校同一年級同一專業的學生不得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
就民辦學校收費隨意調價、頻繁調價、大幅度調價的這些做法,最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民辦大中專院校收費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可以說是為湖南高校收費再次戴上了“緊箍咒”,叫停了民辦高校的這些不規范行為,切實保護民辦專科學生及民辦專升本考生的利益。
根據這份《通知》,民辦大中專院校收費應當體現公益屬性,切實規范辦學和收費行為,嚴禁無序制定收費標準。在調整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時,學校要開展辦學成本核算,特別是要公開征求學生及家長意見,向社會公示擬調整方案,報同級教育部門和發改部門備案,并且要在招生錄取前60天向學生及家長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而且,《通知》還明確規定,學校收取的學費、住宿費應保持收費標準相對穩定,調整時間間隔原則上不得少于3年,不得隨意提高收費標準。其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不得以盈利為目的,不得與學費、住宿費等捆綁收費。
另外,《通知》還要求民辦大中專院校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收費管理原則,對同一學校同一年級同一專業的學生不得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學校不得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等費用,不得跨學年提前預收費。不得以校企合作辦學名義擅自提高或變相提高學費標準,不得變相以合作方名義向學生收取實習費、實訓費、校企合作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
另外,入學后因休學、退學、提前結束學業或經批準轉學的,除已終結商品買賣和勞務服務關系的代收費項目外,其他收費由學校實行按月退費(學年按10個月計算,當月不足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學生休學、退學、提前結束學業或經批準轉學申請后,學校原則上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退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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